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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化学系管理条例
通知日期:2003-03-15
通知发布单位:化学系办公室
 



化学系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划化学系日常管理,发扬民主,克服情绪化决策,特制订本条例作为我系一切工作的依据。本条例可根据系务委员会授权进行适度调整。

一、总则:为人、为师、做学问
1、 我们将一如既往的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引导中青年教师逐步树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观念。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实现由培养师资到引进师资、使用师资的观念性转变。
2、 我们将继续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始终积极倡导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日常管理等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塌实肯干、任劳任怨的无私奉献精神,团结友爱、与人为善、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勇于探索、加强交流、关注前沿的科学精神。重视并鼓励创新性科学研究。
3、 在今后聘岗、各项考核、评优时特别强调临时性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除正常教学工作和身体原因外,均不得作为影响临时性任务执行的理由。

二、教学工作
4、教学工作量计算继续执行《化学系统一认课及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规定》,当年未完成教学工作量者,下年度补齐或买科研编制。
5、为了鼓励大家积极投身本科教学,以后不再发放平均奖,而是根据纯课堂教学工作量(实际教学时数×班数)进行发放。
6、岗位聘任主要由学院根据个人绩效进行调整,如需要,系务委员会提供聘岗意见。
三、科研工作
7、科研经费及论文要求以学院聘岗要求为准。
8、为解决科研用房紧张状况,已经退休的人员必须在2004年5月1日以前交出占用实验室的钥匙。退休人员自退休之日起3个月以内必须无条件交出以前所用实验室。个别承担国家基金以上项目教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9、科研用房标准面积:博士生导师:15 m2;硕士生导师及新引进博士:10 m2; 其他高级职称教师 6 m2;博士研究生6 m2:硕士研究生:4 m2。
10、下列情况人员在其他人员科研用房紧张情况下必须无条件交出所使用的实验室,没有取得博士学位的讲师、科研经费不足5万元教师、非研究生导师。
注:研究生导师指正在指导研究生者。新引进博士生在两年内可以拥有一个标准间。
四、研究生工作
11、2002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和硕士生毕业前至少分别发表 (含接收) 3篇和1篇高水平SCI检索论文 。
12、对到期没有完成上述论文要求且2004年8月以前没有通过英语六级的2003级研究生或第一学期没有通过英语六级的2003级以后各界研究生,要至少延期一学期答辩。
13、对从事应用研究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发表高水平论文者,我们将着重考核其科学态度。研究生管理考核委员会将在除寒假及晚上22:30至次日上午8:00以外的任何时间随机抽查出勤情况,出勤率超过80%者为合格。另外,研究生管理考核委员会也特别重视导师对学生主观能动性、对科学孜孜以求的钻研精神、动手能力、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合作精神等优秀品质的评价。
14、 2002级起,研究生毕业前要实行予答辩。时间为每人5分钟,首先由研究生本人主要介绍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提供论文发表证据。然后由研究生管理考核委员会根据学生论文数量、质量、出勤、科学态度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过半数票方可答辩;未通过者延期。

注:
为了充分利用我系导师资源,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只招收硕博连读生或有明确连续攻博意向的硕士生。
论文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实际导师为第一作者)。只要论文被SCI检索刊物接收(以编辑部同意修改后发表的信件为准)即可。
影响因子在3.0以上论文可视同2篇对待。
对从事横向课题或应用课题 (以正式立项合同为准)的研究生可酌情放宽要求标准,但不得低于学校要求。

五、实验中心管理
15、实验系列技术人员聘岗与考核由系务委员会、各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聘岗时将不考虑职称、学历、科研和论文(研究生导师除外)发表情况,只考核服务意识、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实验改革、实验室维护与管理情况等。首先由竞聘人员述职,包括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岗位目标。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视得票多少确定聘岗等级,得票相同,学历低者优先。各岗位人数比例视当年岗位津贴数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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