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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系研究生管理、考核条例(试行)
1、2002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至少发表 (含接收) 3篇SCI或EI检索论文、硕士生毕业前至少发表 (含接收)1篇SCI或EI检索论文。
2、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通过英语六级(2003级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年通过)。
3、研究生管理考核委员会将不定期考察研究生在实验室做实验的情况。
4、2002级及以后各级研究生毕业前要接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由研究生本人提供发表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的证据,符合条件的准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研究生要接受预答辩,由研究生本人介绍研究结果,研究生管理考核委员会还将审查其实验的主观能动性、孜孜以求的钻研精神、动手能力、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合作精神、出勤、科学态度、论文和通过英语六级的时间等,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过半数票方可答辩;未通过者延期。
研究生管理考核委员会组成
召集人:李孝增
委员:高建平、李春葆、李明伟、孙良东、黄文华、胡家文
注:
(1)为了充分利用我系导师资源,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只招收硕博连读生或有明确连续攻博意向的硕士生。
(2)论文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实际导师为第一作者)。只要论文被SCI或EI检索刊物接收(以编辑部同意修改后发表的信件为准)即可。
(3)博士论文影响因子总和在3.0以上者准予答辩。
(4)对从事横向课题或应用课题 (以正式立项合同为准,实到经费不少于三万)的研究生可酌情放宽要求标准,但不得低于学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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